望城县积极发挥“三大员”作用推进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望城党建
2010-5-13 14:13:43
望城县积极探索建立了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三大员”制度,向新社会组织派驻党建工作指导员、选任联络员、聘请党外评议员,有效推进了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一是选派指导员,推动了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任务落实。该县按照垂直管理的原则,在乡镇党委或县直单位党组织中选派组织委员或组工干事担任党建工作指导员,帮助已建新社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协调党建重点工作任务的完成;发现并跟踪应建未建党组织的新社会组织,帮助他们创造条件建立党组织,扎实有效地开展党建工作;联系没有党员的新社会组织,帮助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营造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扩大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覆盖面。
二是选任联络员,提高了新社会组织党组织单独组建率。该县在尚未建立党组织的新社会组织中选任政治素质好、单位评价好、群众评议好的“三好”党员担任党建工作联络员,帮助联合党支部及时获取新社会组织中党员员工信息,宣传党的政策理论、工作方针和工作要求,推进具备条件的新社会组织单独建立党组织。目前,全县共摸排出新社会组织127家,其中有8家符合组建条件,从联合党支部中分离出去,单独组建了党组织。
三是聘请评议员,促进了新社会组织党组织的作用发挥。该县在已经单独组建党组织的新社会组织中设立党外评议员,邀请新社会组织中非党行政负责人、民主党派人士、各个层面的群众代表担任党建工作评议员,对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预备党员转正和新党员发展工作进行监督,定期向他们通报党组织的工作情况,征求他们对党组织工作和活动的意见建议,争取他们特别是新社会组织负责人对党组织工作的支持,党建工作与新社会组织的中心工作贴得更加紧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