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为下岗失业人员筑起“安全网”
望城党建
县劳动局 周宏广 杨芬
2010-8-10 15:17:24
截至7月底,我县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已有240人正式办理了申报登记手续,参保人员大多数是40-50岁左右,原供销、粮食、商业等系统的国有改制企业人员。从4月1日启动以来,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开始发挥医疗保障“安全网”的积极作用,有效遏制这部分群体“怕看病,看不起病、因病致贫或因病返贫”的问题。
在此之前,我县灵活就业人员的医疗保险基本得不到有效保障,下岗失业人员、困难企业改制职工的医疗保险费用不能及时收缴,住院就医费用需要完全自付。沉重的医疗费用,对于生活本来就举步为艰的下岗失业人员和困难企业改制职工家庭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启动,结束了我县灵活就业人员长期以来不能参加医疗保险,无医疗保障的历史,首次将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扩大到我县灵活就业人员。
下岗失业、失地农民、城镇户口未参职工医保的人都属于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的参保对象。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只需以全省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每月按9%和4.9%两种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我县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模式,具有参保方式简单、缴费方式简便新颖、医疗待遇优厚等特点。首次参保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彩照一张,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材料,续保的另需出具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依据和原医保手册,到县医保中心填写申请表,持缴费单缴费后,就可以顺利实现参保续保。以后每年的3月底,县医保中心都将通过短信平台,向参保对象发送缴费帐单和下一年度的缴费标准,参保人员可直接到银行缴费,无需再到医保中心办理缴费手续。
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是一项得民心、顺民意的工程,是利民惠民之举,必将为我县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发挥重要作用。县医保中心将继续加强医疗保险政策宣传力度,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并积极研究城镇灵活就业医疗保险在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完善各项配套措施,尽可能地保证广大群众充分享受到医疗保险所带来的实惠。(县劳动局 周宏广 杨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