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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着力化解医患纠纷

望城党建 司法局 洪仙 2010-8-10 12:55:22
近年来,由于越来越多的医院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不再为病人着想,总是变着法子从病人身上捞钱,极大地加重了患者的负担,患者强烈不满却无可奈何。同时,由于医院救死扶伤的责任心不强,职业道德严重淡化,服务质量跟不上,导致医疗事故不断增多,加剧了医患之间的紧张对立关系,医患纠纷被一贯认为是因院方过错引起。那么,医院无以上过错,纠纷存在又是谁之过?
7月8日下午14:00左右,我县桥驿镇峰北村81岁老人常淑之因身体不适到桥驿镇中心医院诊治,医生按程序为其检查并告之家属随时有生命危险,在家属签字后进行治疗,不料治疗过程中常淑之死亡,但其家属却到医院吵闹,要求赔偿。得知消息后,桥驿镇司法所工作人员立即赶到现场,组织医患双方、县卫生局领导等召开协调会,家属不愿配合向医学会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经过反复做工作,医院愿意付给死者亲属3.6万元慰问费,死者家属方于次日凌晨5:00左右将尸体接回家火化安葬。可见,医患关系并非医院一方可以缓解,医院即便无过错,纠纷同样难以避免。
社会矛盾化解是政法三项重点工作之一,医患纠纷作为长期困扰社会的突出问题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已成为县司法局着力化解的对象,并于2009年在县人民医院设立了医患纠纷调解工作室,成功调处了陈球莲欲跳楼自杀等重大医患纠纷,社会反响良好;今年上半年又成功调处3起疑难医患纠纷,有效制止了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尽管小小的成绩仍无法明显改善当前的医患关系,但却积极推动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努力构建起医患纠纷的大调解格局,探索破解医患纠纷难题、建立和谐医患关系的新路子……(司法局 洪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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