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成效显著
望城党建
县劳动局 宁浩 杨芬
2010-8-2 9:07:07
7月25日,由县劳动保障局牵头,县监察局、人事局、公安局、民政局、国土资源局、卫生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工会等多家单位联合开展的望城县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结束,成效显著。共检查用人单位102家,涉及劳动者3095人,印发宣传资料1200份,开展法律咨询39次,依法作出责令改正案件4件,清理拖欠工资11万元,有效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此次专项行动为期一个月,采取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各方参与的方式,主要对象是城乡结合部和乡村小砖窑厂、小煤矿、小矿山、小作坊等用工场所,重点打击并依法取缔黑砖窑。检查内容为是否依法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及生产经营许可、安全许可等证件;能否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尤其在劳动用工、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社会保险、工作时间、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劳动保护等方面;企业是否存在拐骗农民工、使用童工、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
6月25日至7月25日,通过对60家中小砖厂、8家小矿山、34家小作坊的检查,发现大部分用人单位都能依法领取证照,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守法经营。但是,也有少数单位存在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如桥驿镇民福砖厂没有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由县安监部门现场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在规定期限内依法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改正违法行为。乌山镇兴旺机砖厂被投诉收取劳动者留厂金,拖欠劳动者工资,已由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按属地原则交乌山镇劳动保障站依法调处。
通过此次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了农村地区劳动用工管理,有效遏制了农村地区非法用工和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和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农村地区经济发展,维护了社会稳定。今后,县劳动保障局将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加大监察力度,强化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工资支付、女职工和末成年工特殊保护以及非法使用童工等方面的监察执法。同时,与公安、工商、安监等职能部门加强联系,密切配合,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在维权、执法监察等方面进行合作,互通信息,互相支持,发挥联动效应,形成工作合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制止劳动用工违法行为。(县劳动局 宁浩 杨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