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食安办“五举措”强化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确保食品安全
望城党建
区食安办
2011-8-29 9:46:45
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有效提升食品安全综合监管水平,区食安办从创新机制和加强监管网络建设等入手,推出五项举措,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确保全区群众饮食安全。
一、健全网络,强化措施。7月29日,我区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网络体系建设的意见》,成立食品安全监管网络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区长任组长,常务副区长、分管副区长、政府办主任任副组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局等12家单位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区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并从机构、人员、经费、职责四方面落实食安监管网络体系建设的保障措施,充分体现了政府食安监管的主体责任。
二、制度保障,机制完善。为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先后制定出台了《长沙市望城区食品安全违法案件举报奖励暂行办法》、《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制度》、《长沙市望城区食品安全不良信用记录管理办法(试行)》等二十多项制度,着力从制度上抓落实,充分发挥了食安监管的抓手作用。
三、抓住难点,无缝监管。食品加工小作坊和农村集体聚餐是食品安全监管中的难点,也是薄弱环节,尤其是小作坊的监管一直没有具体的操作管理办法,针对这一现象,积极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从明确职责、加强监管、依法查处三方面抓好小作坊的监管工作;同时细化农村聚餐管理工作,实施台账管理,日常申报实行周报,重大节假日、重点时段一日一报,并制发《农村集体聚餐与申报备案及聚餐审查指导信息反馈流程》200多张和协管员、信息员工作牌300多块,基本实现农村聚餐全方位、多层次监管。
四、延伸触角,切实履责。从抓新闻宣传、教育培训和编制发放《日常饮食安全宣传手册》进村入户入手,延伸食安监管触角,拓宽食安监管渠道,提升食安监管水平,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饮食安全观念。7月份,我办率先全市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退休干部及社会群众中聘选21位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和行风监督员,并于8月5日召开食品安全暨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和行风监督员工作会议。在认真总结上半年工作,精心部署下半年工作的基础上,就如何开展社会监督工作,切实履行监管职责进行了积极的探讨,为进一步加强食安工作社会监督和全社会共同参与打下了基础。
五、加强考核,落实责任。根据年初与各乡镇及相关职能部门签订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责任状》,区食安办下发了《2011年乡镇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办法》,制定了《食品安全督查制度》,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年度绩效管理考核,并对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具体指标等作了详细规定,建立起了一套完整的工作考核督查评价机制。8月下旬,将会同区委、区政府办督查室分两组对乡镇和相关职能部门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督查,督促和推动乡镇和相关部门食安工作的有效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