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法院:抓好党员发展,促进队伍建设
望城党建
法院 范学峰
2011-8-8 10:30:01
近年来,区人民法院认真贯彻发展党员工作的“十六字”方针,严格程序、规范手续、完善制度,扎实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壮大了党的执政队伍,夯实了党的执政基础。
当好引路人,加强组织领导,激发青年才俊的入党动力。党组织的魅力,具体体现在每一位党员身上。望城法院通过创先争优等一系列党建活动的开展,有效地增强党员的模范意识,树立党员良好形象,更增强了党组织的吸引力,2010年以来,望城法院共有三十余位同志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表达积极党组织靠扰的意愿。两年以来,望城法院共推荐十六位同志参加区(县)组织部门举办的入党积极份子培训班学习。
找好同路者,坚持质量第一,注重吸收党员的整体素质。望城法院发展党员队伍,要求德才兼备,保障党员队伍结构更优化、程序规范化、人员年轻化。重点在审判执行一线中发展党员、重点在历年的办案能手、优秀工作人员中发展党员、重点在在35岁以下青年、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人员中发展党员。认真贯彻落实发展党员公示制、预审制、票决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严把“入口关”,坚持淘汰率。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转正时,必须召开支部大会经党员无记名投票表决,并在党务公开栏上全程公示,广泛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切实增强党员发展的透明度和群众认同感。2011年,我院就有1名发展对象因赞成票未超过半数而没有成功发展成为中共预备党员。
党建工作顺利开展,使望城法院队伍年龄结构也呈现年轻化特点,全院干警的文化层次也普遍提高,2010年以来,全院共发展新党员7人,全院党员人数达到113人。其中,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占73人,占全院党员人数的64.6%,年龄在40岁以下33人,占全院党员人数的29.2%。(法院 范学峰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