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亿良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望城党建
2010-12-2 11:31:02
县公安局党委:
经研究同意:
张亿良同志任县公安局政治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县公安局水上派出所政治教导员职务;
赖永志同志任县公安局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免去其县公安局桥驿派出所所长职务;
免去徐自力同志的县公安局纪检(监察)室主任职务;
胡凌志同志任县公安局后勤保障科科长,免去其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梁铁柱、黄宏培、杨剑波同志任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副大队长(机构升格,副科职,试用期一年);
免去龙琳同志的县公安局城镇管理警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免去梁熊同志的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职务;
吴浩、肖国良、周文斌同志任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副大队长(机构升格,副科职,试用期一年);
李钢同志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陈德才同志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所长(机构升格,副科职,试用期一年);
李娜同志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政治教导员(机构升格,副科职,试用期一年);
熊铁兵同志任县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政治教导员职务;
免去胡鑫同志的县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职务;
陈友权同志任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县公安局经济和涉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职务;
周熠同志任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县公安局东城派出所所长职务;
李铁军同志任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政治教导员,免去其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科长职务;
免去张泽刚同志的经济文化保卫科科长职务;
刘海军同志任县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县公安局靖港派出所所长职务;
王振武同志任县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教导员,免去其县公安局政治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殷继杰同志的县公安局户政管理科科长职务;
鲁可同志任县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职务;
黎念东同志任县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政治教导员,免去其县公安局看守所政治教导员职务;
免去徐启文同志的县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督科科长职务;
彭俊同志任县公安局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县公安局保安管理监督科科长职务;
程维同志任县公安局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大队政治教导员,免去其县公安局星城派出所政治教导员职务;
免去蒋喜元同志的县公安局高塘岭派出所政治教导员职务;
黄智峰、张建恒、刘勇同志任县公安局高塘岭派出所副所长(机构升格,副科职,试用期一年);
免去徐杰敏同志的县公安局同兴派出所所长职务;
代辉、谭开宇、周兴安同志任县公安局同兴派出所副所长(机构升格,副科职,试用期一年);
杨光辉、熊彪、刘翀充同志任县公安局丁字派出所副所长(机构升格,副科职,试用期一年);
免去唐波同志的县公安局黄金派出所所长职务;
黄朝阳、谭伟、李清明同志任县公安局黄金派出所副所长(机构升格,副科职,试用期一年);
免去黄戬同志的县公安局星城派出所所长职务;
李浪、严亚伟、栗科同志任县公安局星城派出所副所长(机构升格,副科职,试用期一年);
杨志专、汪科华、虢志勇同志任县公安局白箬铺派出所副所长(机构升格,副科职,试用期一年);
黄辉同志任县公安局桥驿派出所所长,免去其黄金派出所政治教导员职务;
周蕾同志任县公安局茶亭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县公安局茶亭派出所政治教导员职务;
免去黄金辉同志的县公安局茶亭派出所所长职务;
袁红专同志任县公安局茶亭派出所政治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艾长源同志任县公安局东城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县公安局新康派出所政治教导员职务;
谭志刚同志任县公安局乔口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政治教导员职务;
唐军晖同志任县公安局格塘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县公安局白箬铺派出所政治教导员职务;
免去钟兴伟同志的县公安局格塘派出所所长职务;
凌兴伟同志任县公安局靖港派出所所长,免去其乌山派出所所长职务;
秦石琼同志任县公安局新康派出所所长,免去其乔口派出所所长职务;
免去黄文章的县公安局新康派出所所长职务;
文强任县公安局新康派出所政治教导员,免去其城镇管理警察大队政治教导员职务;
刘亚峰任县公安局乌山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同兴派出所政治教导员职务;
周展任县公安局水上派出所所长,免去其经济和涉税犯罪侦查大队政治教导员职务;
免去朱华奇同志的县公安局水上派出所所长职务;
余金龙同志任县公安局水上派出所政治教导员,免去其县公安局白箬铺派出所所长职务;
陈再斌同志任县公安局看守所政治教导员,免去其丁字派出所政治教导员职务。
中共望城县委组织部
2010年1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