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梁志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望城党建
2011-12-1 14:57:56
望发干〔2011〕56号
中共长沙市望城区委
各乡镇党委,区委各部委,区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党组(党委):
区委同意:
梁志辉同志任丁字镇党委副书记,免去其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局党组成员职务;
刘洪波同志任高塘岭镇党委书记;
免去余学辉同志的高塘岭镇党委书记职务;
莫小佳同志任高塘岭镇党委副书记,免去其区商务局党委副书记职务;
舒泽同志任高塘岭镇党委委员(试用期一年);
高峰同志任黄金镇党委书记;
免去郭卫平同志的黄金镇党委书记职务;
周辉军同志任星城镇党委副书记,免去其高塘岭镇党委委员职务;
吴刚同志任星城镇党委副书记,免去其丁字镇党委委员职务;
免去李奇同志的星城镇党委副书记职务;
姚杰同志任乌山镇党委副书记,免去其丁字镇党委副书记职务;
免去黄定同志的乌山镇党委副书记职务;
易文龙同志任白箬铺镇党委书记;
欧文武同志任白箬铺镇党委副书记;
陈浪同志任白箬铺镇党委委员,免去其区环境保护局党组成员职务;
朱凌云同志任区纪委副书记;
免去宁利宏同志的区纪委副书记职务;
谢正武同志任区委统战部副部长(兼)、区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区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
杨军同志任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免去其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李文同志任区人民法院非诉行政案件执行局局长;
虢再华同志任区信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黄辉宏同志任区财政局党组副书记,免去其区交通运输局党委副书记职务;
免去姚建刚同志的区财政局党组副书记职务;
黄必武同志任区城乡规划局党组书记;
免去冯海强同志的区委办公室副主任、区国家保密局局长职务;
刘洪波同志任区交通运输局党委副书记,免去其区委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周斌同志任区环境保护局党组成员;
阳立强同志任区商务局党委副书记,免去其区城乡规划局党组书记职务;
汪娟同志任区滨水新城党工委书记;
免去吴皓同志的区滨水新城党工委书记职务;
刘迎秋同志任区滨水新城党工委副书记,免去其白箬铺镇党委书记职务;
免去姚家和同志的区滨水新城党工委委员职务;
刘彪同志任经开区铜官循环经济工业基地党工委书记;
周宏杰、何金华、丁永胜同志任经开区铜官循环经济工业基地党工委委员;
彭晓兰同志任区人民医院党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中共长沙市望城区委
2011年9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