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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镇、乔口镇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

望城党建 2011-10-21 8:59:55
黄金镇出台了《黄金镇实行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的规定》,明确镇机关干部和村(社区)干部重大事项必须实行层级报告或审批,村(社区)的重大决策要向镇党委报告或审批,并将此纳入村(社区)干部年终目标考核,与村干部工资、奖金、任用、评先挂钩。对在有关事项报告中出现的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实行责任追究,并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离岗教育等行政处分,直至党纪处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追究其相应责任。
乔口镇建立村级重大事项报告制,明确规定对事关经济发展、民生问题等村级重大事项内容进行逐级报告,各村(社区)书记是重大事项报告的第一责任人,支村两委成员是相关工作报告的直接责任人。支村两委成员向村(社区)书记报告,村(社区)书记向镇联点领导报告;联点领导向党政主要领导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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