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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

望城党建 2010-5-18 12:44:56

  党组是党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和其他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中设立的党的组织。成立党组必须由党的中央委员会或党的地方委员会批准,党组的成员一般由批准其成立的党的委员会指定。党组必须服从批准其成立的党的委员会领导。
  党组的职责主要有以下几点:(1)负责实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研究制定贯彻执行中央和批准其成立的党的委员会决议、决定的措施。(2)对本部门的重大问题作出决策。(3)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负责千部的推荐、提名、任免和管理。(4)指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5)领导本部门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6)团结非党干部和群众,完成党和国家交给的任务。党组没有批准接收党员的权力,也不能负责召开党代表大会和代表会议。党组工作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决定重要问题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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