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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程序

望城党建 2010-5-18 12:47:22

 
 
     《党章》规定: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组织发展过程中必须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按照党员发展工作的程序,严格履行入党手续。
    (一)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 (申请人)
     ①本人自愿向党组织提出申请;
     ②对虽未提出入党申请,但政治素质好,有培养前途的对象应进行启发引导,吸收参加党的一些活动,使其提高认识,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二)确定积极分子 (党支部)
     对于已向党组织提出申请,各方面符合条件的对象,经党小组(共青团员经团组织)推荐,支委会(支部大会)讨论确定为积极分子,并确定二名正式党员作培养联系人,进行重点培养。
    (三)培养教育 (党支部)
     ①组织参加培训或听党课;
     ②吸收参加一些党的活动;
     ③交任务、压担子,在实践中锻炼;
     ④要求他们经常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学习、工作情况。
    (四)定期考察 (党支部、党小组、联系人)
     对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要定期进行考察,联系人每半年至少考察汇报 一次,填写到《建党积极分子登记卡》中。
    (五)确定发展对象 (党支部)
     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通过座谈了解、民主测评等形式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后,由支委会(支部大会)集体讨论后确定为发展对象。确定为发展对象后,支部应选派两名正式党员作其介绍人(一般应为入党联系人,不推荐由支委成员特别是支部书记和发展对象本人的亲属担任,可推荐政治素质高、阅历丰富的骨干党员、老党员担任),对发展对象作进一步的考察培养。
    (六)发展对象进行公示 (党支部)
     注:也可在通过支部大会后进行公示。
     ①公示内容:发展对象的象基本情况及主要表现等;
     ②及时处理群众的举报监督,根据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核查结果确定公示对象是否符合条件。
    (七) 政审、 培训 (党支部、党总支、党校)
     ① 政审的内容:本人政治历史情况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本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和表现;家庭及主要社会关系情况。
     ② 党校应对发展对象进行入党前集中培训。
    (八)预审 (党委、党工委)
     主要审查以下内容:
     ①考察时间是否期满;
     ②全过程是否规范;
     ③材料是否齐全,填写是否规范;
     ④本人的思想政治、学习表现和群众基础是否符合党员标准。
    (九)填写《入党志愿书》 (申请人、介绍人)
     党支部要向发展对象解释志愿书中的各项内容,志愿书由本人填写,入党介绍人作指导,填写要规范,字迹要清楚,不允许涂改。党支部要对志愿书进行审阅。
    (十)召开接收预备党员大会 (党支部)
     ①申请人读《入党志愿书》;
     ②介绍人介绍情况;
     ③支委会介绍情况,并提出初步意见;
     ④大会讨论;
     ⑤大会表决并作出决议;
     ⑥发展对象谈认识和决心;
     ⑦支部负责人作总结。
    (十一)上级组织指派专人谈话 (党委、党工委)
     着重了解发展对象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现实表现,对党的基本知识进行抽查,反馈支部意见并提出要求和希望。谈话后认真负责地填写谈话情况和谈话人的意见。
    (十二)审批、备案 (组织部、党委、党工委)
     ①组织部审核、备案。主要审核以下内容:党员条件是否具备;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手续是否完备。
     ②党(工)委集体讨论审批。召开党委班子会议,对所吸纳的预备党员逐个讨论审批。
    (十三)与预备党员谈话 (党支部)
     ①向预备党员介绍支部情况,提出要求和希望;
     ②编入党小组参加活动;
     ③向支部大会公布,并张榜公布。
    注释:第十一、十三项可合并进行,由党支部组织,上级组织部门派人参加。
     (十四)入党宣誓 (党委、党工委)
     ①宣读参加宣誓新党员名单;
     ②宣誓人持立正姿势,面向党旗举右手握拳宣誓;
     ③党组织负责人逐句领誓,宣誓人跟读;
     ④领誓人读完誓词说“宣誓人”后宣誓人分别报自己的姓名。
     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培训 (党支部、党总支、党校)
     ①支部要通过听取党员汇报、谈心、严格组织生活、不定期考评、分配一定工作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
     ②党校要对预备党员进行集中培训。
    (十五)预备党员转正
     1.提出转正申请 (预备党员)
     预备期满之前应提交书面转正申请,内容应包括:
     ①说明入党、预备期满的时间;
     ②对本人预备期内的表现作全面的总结,说明成绩及不足,尤其是入党时支部大会提出的缺点改正情况;
     ③今后努力的方向;
     ④提出按期转正的申请并表明态度。 
     2.审查、讨论 (党小组、支委会、支部大会)
     ①党小组对预备党员进行讨论;
     ②支委会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
     ③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汇报;支委会介绍情况,提出初步意见;大会讨论;大会表决并作出决议。 
     3.审批、备案 (党委、党工委)
     ①党支部将党员大会讨论结果报告党总支;
     ②党委授权党总支审批;
     ③党委组织部审核并备案;
     ④有关入党材料应及时归入本人档案。。
     4.谈话及公布 (党委、党工委,党支部)
     ①批复后,党支部书记要与本人谈话;
     ②审批结果应向支部大会公布,并张榜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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